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
当前位置: 主页 > 业务动态 >

最高法院对“取得实习证的实习律师是否可以到法院立案”问题的答复

时间:2015-09-17 21:25 作者:管理员 点击:

起诉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诸司法,请求解决民事、行政等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争议的具体诉讼行为,必须由当事人本人或者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代理人行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实习律师不得独自承办律师业务,不得以律师名义在委托代理协议或者法律顾问协议上签字,对外签发法律文书等。你作为实习律师,不能以律师名义进行包括起诉在内的全部诉讼行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果实习律师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或者符合公民代理条件的,在得到当事人合法授权后,可以作为当事人的代理人起诉立案。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值班律师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