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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公司诉威极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于2012年11月28日宣判

时间:2012-11-28 16:16 作者:谢辉律师 点击:

      因佛山市高明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工业盐制造酱油被曝光,从而导致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品牌遭受重大损害而引发的维权案件,我所谢辉律师、吴海锋律师代理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诉佛山市高明威极调味食品有限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2012年11月28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威极公司侵害了海天公司的商标专用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威极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海天公司各项损失655万元,判决内容详见(2012)佛中法知民初字第352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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