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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诉资产(逸翠湾房屋一套)变卖的信息通告

时间:2013-12-29 11:38 作者:谢辉律师 点击:
      本所经办的债务执行案件,现经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以变卖的方式处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房屋——黄沙大道逸翠湾A2栋28层2807房
 
      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面积为104平方米,东南向,变卖价格为¥305万,全新未住。(参考资料:新浪二手房逸翠湾http://gz.esf.sina.com.cn/info/3058?bi=bp-t-1&utm_source=bdpp-xe-gz-20-wlb-lja-8431#p)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不接受按揭贷款),并由买家承担房屋交易过户的全部税费。注:购房者应自行审查是否具备政府部门关于购房资格的条件。
 
      交易流程:
1、由本所经办律师向人民法院申请,由购房者向人民法院作出愿意按上述交易条件购买该房屋的意思表示。
2、经人民法院同意后,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时间内,购房者向人民法院的专用账户支付全额购房款307万元。
3、人民法院将房屋钥匙交付给购房者(房屋交付)。
4、人民法院主持下涂销该房屋的原抵押登记。
5、人民法院向购房者出具书面裁定书,确认将该房屋作价305万元变卖给购房者,并由人民法院向房管局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通知房管部门协助购房者办理房屋交易过户手续。
6、人民法院向购房者交付房管部门收取《协助执行通知书》的回执,购房者按照房管部门的指引自行办理相应的交易过户手续,缴纳相关税费。
    以上是变卖交易的一般流程,以法院实际通知为准。
 
      如有购买意向,请及时联系经办律师,看房热线:13332831234、13922276004、1372400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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