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

想退股但合作伙伴不同意

A 小姐   45%股份   负责业务订单   法人代表

B 先生  40%股份   负责技术

C 小姐   15%股份   负责财务

 

公司全权由B先生与C小姐负责(俩人是情人关系),公司的货款全部入到C小姐的私人农业银行帐(共180万,约支出50万),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和A小姐的私人章全部在他们手上,后来A小姐想退出并换另一种的合作模式,但B先生他们怕订单没有保障,一直不肯答应,最后一笔货款,约109万没有汇到C小姐的私人帐号,由于当时合作时A小姐都是私下拿现金给对方,发工人工资时也是私人拿现金出来发的,A小姐希望等C小姐清算好整个帐务,然后直接进行结算,有次C小姐等无意中说了帐上只有90W,约少了50W的款。

 

    公司共欠供应商约200万,供应商追货款时,B先生等开始不承认自己帐上有钱,声称一分钱没有,后来A 小姐把银行转帐凭证拿出来后,B先生等人又声称所有钱已经借人了,帐上只有20万。

 

   现在A小姐要怎样做才能退股

回答者: xiehui ||2013-02-26 17:14

A小姐面临的不是退股的问题,而是公司资产被挪用、被侵占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第172条之规定,建议:以公司的名义要求C小姐将公司资金全部交出(交回到公司账户)。

 

      该问题由 谢辉 律师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