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德培律师事务所

员工收取货款后失踪,公安机关不立案

公司的某员工9月24日收取了客户的货款6000多元,之后消失,手机关机。公司派人报警,但警方不立案,请问:公安机关不立案是否正确?我们应该怎么办?

回答者: 管理员 ||2012-09-29 10:28
员工侵占货款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但根据广东省高院的规定,广州地区的职务侵占罪起诉点为2万以上,所以,该员工仅仅侵占6000元尚未触犯刑法,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 以上咨询意见仅供参考,谢辉 律师